近年来,“数字经济”成为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热词,以互联网、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代表的数字经济,在不断发展中迸发出引领时代的巨大能量。数据显示,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已由2005年的2.6万亿元,增长至2019年的35.8万亿元,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已提升到36.2%,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。 2020年,新冠疫情对经济、生活都带来了深刻影响,而在抗击新冠疫情的过程中,数字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。总体来看,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将突破40万亿元大关,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已近四成,对GDP贡献率近七成。2021年,数字经济在多个领域将得到进一步的应用,数字人民币红包、数字货币等将在更多城市落地试用,数字经济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。预计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总体规模将进一步增长至约48万亿元,到2025年有望超80万亿元。 目前,工业互联网、数据中心、数据交易平台、大数据技术等是实现数字经济应用的重要技术、平台。虽然目前我国尚未形成数据要素市场,但已有一些数据交易平台,大致可以分为两类:一类是以数据生产或数据服务类企业为主导、商业职能为主的数据交易平台,另一类是地方政府联合其他主体投资、第三方撮合性的数据交易平台。同时,我国数据交易制度、标准正在不断完善,为数据交易发展提供制度保障。 |